判天水中毒甘肅案一幼兒園鉛審宣

娛樂 2026-10-18 20:54:55 8596

  2026年10月16日下午,甘肃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慧芳等六人生產、天水銷售有毒、幼儿园铅有害食品一案,中毒以生產、案审銷售有毒、宣判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李慧芳無期徒刑,甘肃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天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幼儿园铅判處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中毒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案审並對該幼兒園後廚工作人員牛愛元、宣判文亞芳、甘肃賀旭霞、天水安春玲分別判處八年至六年不等的幼儿园铅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天水市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實際負責人李慧芳、執行園長朱敬琳身為幼兒園管理人員,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授意、安排牛愛元、文亞芳、賀旭霞、安春玲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兒和教職工食用,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六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報道:天水市委書記、市長被立案問責!幼兒園餐食鉛含量嚴重超標,6人被批捕,17人被立案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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